本网讯 通讯员(陈郁青)近日,黄陂区检察院对肖某涉嫌盗窃,刘某、雷某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了公开审查,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王福才、杨玲俐参加听证。
经过公开审查听证,最终,对涉嫌盗窃罪的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,对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刘某和雷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。
肖某是临空产业园的保安,2018年6月至8月期间,先后在产业园内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盗割电缆4次,盗窃废旧金属铁作案5起,并将抽取出的铜芯线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刘某和雷某。经鉴定,肖某涉案金额为18138元人民币。
废品收购人员刘某第一次收购肖某的铜芯线时,并未发现异常,随后在以每公斤1元的差价转卖给雷某时,雷某提醒他这批铜芯线的成色较新,不像正常报废处置的铜芯线。
但当肖某再次联系时,二人均心存侥幸,刘某收购铜芯线共计四次并转卖雷某,收购废铁一次。
在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上,黄陂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:犯罪嫌疑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且因其有犯罪前科,采取取保候审,监视居住等方式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,有逮捕必要,拟对肖某以涉嫌盗窃罪做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犯罪嫌疑人刘某和雷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认罪态度端正,且积极退赃并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,无犯罪前科,拟对此二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。
参与公开审查的公安机关侦查人员、被害人、犯罪嫌疑人家属及人民监督员均对此意见表示认可。
“这次公开审查跟以往的有点不一样,有批捕的,也有不批捕的。”
“是的,检察官对证据把握、事实认定、法律条款适用非常到位,不同情况不同对待。”
“我认为,这样既严惩了犯罪,也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,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。”
王福才、杨玲俐走出黄陂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评议厅时谈论道。